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挂网价格规则共识,再次浮出水面,浓缩为一张表格

发布时间:2025-08-15 文章来源:医药云端工作室 浏览量:

近日,由河北、浙江、广东、贵州、新疆5省区医保局发起的《省级医药采购平台药品挂网规则共识(征求意见稿)》在业界流出,此版稿件已经是第三次修改(以下简称《第三版共识》)


三个版本的《共识》出现到修改的过程,可以看出价格治理从"控价"逐渐转向"建规则",5省“共识”或将逐渐过渡到全国各省共同遵循的挂网规则。


《第三版共识》核心条款,值得关注的事直接豁免管理、红黄标及撤网、差比价、以及价格锚点。


低价药品直接豁免价格治理


价格较低的药品直接豁免价格治理,按剂型豁免价格阈值分别为:口服固体制剂最小单位价≤0.2元、小水针≤1元/支、大输液≤2元/袋、中成药日均费用≤5元的品种,免于价格干预,确保临床必需低价药稳定供应。生物类似药挂网企业≤2家时也适用豁免,防止企业过少导致供应中断。


黄标红标分级警示控制价格虚高


黄红标识早已成为各省同行的一种价格预警措施,通常做法是绿标通行采购无制约,出现黄标弹窗提示采购,提醒价格偏高,建议优先采购低风险药品,但一般不进行采购约束(不排除未来某些省份黄标也进行制约);而出现红标,除了弹窗警告风险外,有可能无法采购。《第三版共识》明确,化学药过评仿制药挂网价超过同品种最低价1.8倍(黄标)或3倍(红标),中成药和生物类似药按日均费用3倍(黄标)、5倍(红标)划线。黄标药品在采购平台显示黄色弹窗提示存在低价替代,红标药品红色警示并限制采购。价格超参照价10倍或企业累计3个红标时强制撤网,撤网后2年内不得高价复挂。同一企业同一时期红标价格警示药品数累计达到一定数量的,要重点关注其销售合规性情况。


差比价规则严防价格倒挂


四同药品(同通用名/厂牌/剂型/规格)跨省挂网价差异超过5%或5元需调整(注射剂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)。片剂单剂量包装(如7片/盒)价格不得高于100片大包装价格中位数,中成药相同剂型日均费用差比超20%需说明理由。药店零售价低于挂网价1.3倍时,企业必须30天内调价匹配。


5%的价差要求在上周湖南发的通知中出现过,此次引入《第三版共识》;但近期多省密集发通知要求的75%分位数(第三四分位数),并未在《第三版共识》中。此外,业内呼吁多年的新的差比价规则,似乎也未有进一步的说明。


价格锚点体系锁定基准线价格


锚点相当于价格“限高”,《第三版共识》明确,过评仿制药锚定参比制剂价,首仿药最高挂参比价70%,未过评药卡死60%红线。集采中选价成为非供应区价格天花板,允许上浮至1.5倍但不得高于全国最高价。多企业委托生产时,以实际生产企业(C证)历史最低价为基准,堵住“贴牌涨价”漏洞。


动态调整机制实时响应市场


新上市药品需提交自评报告,按药学质量和临床价值自主定价但接受同行评议。备案采购限定医院年采购额占比≤1%,且品种数量应不超过其常备药品数量的 5%(通常为 50 个)防止滥用备案采购。价格监测系统自动抓取药店、电商数据,挂网价高于零售价和“即时达”价格集中区间1.3倍时触发预警。


这套规则通过“低价保护-风险预警-跨维比价-锚点锁定”四层设计,既给创新药留出利润空间,又对仿制药形成硬约束。下一步需解决中药独家品种日均费用核算争议、生物药参照药动态调整机制等问题,推动全国挂网价格体系真正透明可比。


以下是《第三版共识》核心内容,仅供参考!